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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伙同情夫教唆亲子抢劫钱财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11日20:47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盐城8月11日电(孙昌成 陈雷 谷华)为了能有足够的钱财供自己和情夫挥霍,江苏盐城的一女子竟伙同情夫一起教唆自己未成年的亲生儿子去抢劫。8月10日,盐城市滨海县人民法院审结此案,荒唐的母亲及其情夫等人分别被法院判刑。

  盐城市滨海县的离异女子徐某和情夫蔡某交往后,感觉经济不宽裕,于是生出让儿子杨某去抢劫钱财供自己享乐的想法。今年4月2日晚,在徐某和蔡某的教唆下,杨某和他的两名同学刘某、王某以乘坐三轮车为名,将踏三轮车的吕某骗至偏僻处,随后蔡某出现,他和杨某等人对吕某进行殴打,劫得人民币135元和手机一部。4月3日晚,蔡某又故伎重施,让徐某和杨某以乘坐三轮车为名,将踏三轮车的张某骗至滨海县城某处,蔡某和刘某、王某现身欲对张某实施抢劫时,被张某识破后5人逃离现场,张某随即报警。不久,徐某和蔡某等人被警方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蔡某、徐某教唆未成年人采用暴力、胁迫手段劫取他人钱财,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杨某、刘某、王某因受蔡某、徐某教唆而误入歧途,法院决定对杨某、刘某、王某均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最终,法院分别以抢劫罪判处蔡某、徐某有期徒刑六年和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以抢劫罪分别被判处杨某、刘某、王某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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